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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税发[1991]7号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地方铁路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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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9:11 |
| 信息简介: | 地铁运费收入核算单位应填开货票的收入凭证联依照序号分征免税凭证,按期装订成册: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汇缴和代扣汇缴的税款分别填开缴款书,汇总缴纳,汇缴和代扣汇缴税款的期限,由各地铁汇缴单位和税务机关商定,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