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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豫税函发[1993]10号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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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09:10
信息简介: 为了便于澄清税源底子,有效地组织税款入库,对于核发标志的应税,免税车辆,都应建立“核发标志登记薄”,记载纳税人名称,车号,核发时间,所领标志的起止号码,缴纳税款数额以及领发双方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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