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财税[2010]38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财税[2010]38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9:07 |
| 信息简介: | 对接收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商品粮、油、肉等3钟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企业),在2009年至2010年内按财税[2009]151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