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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税发[1994]15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退还外商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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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9:04 |
| 信息简介: | 对申请办理退税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税发[1994]15号文第三条的规定办理。个别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省国税局批准,方可列入退税的企业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