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政发[2011]3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政发[2011]3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8:55 |
| 信息简介: | 取消向我省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在职职工,“三资”企业的中方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工资收入的个人按月工资收入征收的地方教育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