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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政发[2011]6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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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8:45 |
| 信息简介: | 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省、市、县各级水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每年年初,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安排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