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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通地税规[2011]3号 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门临代开发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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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8:22 |
| 信息简介: | 为有效落实个人所得税税收新政,进一步公平纳税人税收负担水平,经研究,就全市门临代开发票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调整问题,公告如下:个人从事建筑业务取得收入,按收入额的1.2%预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