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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常地税规[2011]5号 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地税普通发票财务报销认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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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8:1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应严格执行发票财务报销认证管理制度,在收受发票时按规定及时做好发票查询认证工作,及时认证有困难的,可以按月集中认证、打印或制作《发票查询认证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