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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财会[2011]42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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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7:53 |
| 信息简介: |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统称事务所)整体发展水平,加强对事务所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促进行业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