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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规[2011]12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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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7:49 |
| 信息简介: | 水、电、气供应单位、广播电视系统、电信单位从事的管道安装工程、初装工程、电信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小、开票较频繁的零星建筑工程,可不进行简易项目登记。但符合一般登记条件的建筑项目,必须纳入项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