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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税局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在我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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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6:35 |
| 信息简介: |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即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