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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6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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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6:03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电力企业、农产品核定抵扣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以及《税收征管法》需要纳税人填报的其他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规定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