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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常地税一便函[2012]5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税问题的处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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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5:37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开发产品(普通标准住宅、其它类型住宅、其它类型房产)分别计算应缴土地增值税,独立建造的房产同时包含其它类型住宅和其它类型房产的应合并以地上建筑面积最大的类型确定为清算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