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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函[2013]24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管理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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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4:49 |
| 信息简介: | 根据《公告》精神,我省对实行按季申报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3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万元(含)的暂免征收增值税。由于按季申报纳税不细分月销售额,若纳税人对此产生的征免税存在异议,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退税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核实,对确实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应尽快办理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