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规[2013]5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地税规[2013]5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2:09 |
| 信息简介: | 我省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按2%预征率预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暂不实行预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