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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财规[2014]3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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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2:01 |
| 信息简介: | 申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省级企业(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其应税服务增值税税款全部缴入省级国库的试点企业),应于2014年4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提交拨付2012年10月到2013年12月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