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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财会[2014]21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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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1:58 |
| 信息简介: | 省财政厅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审定事务所综合评价政策与结果,推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研究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