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0:11 |
| 信息简介: | 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国税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督察内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