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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政办发[2015]7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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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40 |
| 信息简介: |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