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规[2015]5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地税规[2015]5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38 |
| 信息简介: |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采取按照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税款办法的,核定征收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4‰。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2号)第六条第一款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