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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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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32 |
| 信息简介: | 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由过去分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