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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政办发[2015]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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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24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苏政发[2008]26号)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研究,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