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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雨国税公告[2016]1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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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18 |
| 信息简介: | 你单位(个人)应在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