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南京市国税局关于2015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特别提醒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11 |
| 信息简介: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61号公告要求,企业因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退税正式申报,需要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提供相应纸质申报资料及复印件进行备案,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