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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营改增纳税人“一照一码”换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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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9:08 |
| 信息简介: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次营改增纳税人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