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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政发[2017]11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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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4:56:54
信息简介: 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收费项目取消后,原收费项目对应的工作事项随之取消的,要做好人员的分流工作;对应的管理事项保留的,相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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