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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府办[2017]342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暨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工作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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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6:04 |
| 信息简介: | 苏州市区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大城市一等18元/平方米,大城市二等16元/平方米,大城市三等14元/平方米,大城市四等10元/平方米,大城市五等6元/平方米,大城市六等5元/平方米,大城市七等4元/平方米,大城市八等2.5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