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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人社发[2018]173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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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4:15 |
| 信息简介: |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