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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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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3:16 |
| 信息简介: | 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使税制改革更好更快地贴民心、顺民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