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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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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1:55 |
| 信息简介: | 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免税收入优惠和申报不征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3号公告,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