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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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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51:44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