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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1995]18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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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8:58 |
| 信息简介: | 实际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核定定额30%的,按实际销售额、营业额计算征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完善个体、私营和集贸税收管理办法,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公平税负,平等竞争,贯彻落实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政策,积极扶植个体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