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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1998]9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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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8:19 |
| 信息简介: | 关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问题,按《通知》规定执行,即原则上不以财务核算健全为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