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1998]11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取消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1998]11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取消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8:19 |
| 信息简介: | 一般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或其它情形,终止货物购销行为或连续六个月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应下达《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