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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1998]200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账务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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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8:03 |
| 信息简介: | 个体工商户简易帐应设置经营收入账、购进(库存)商品(材料)帐、经营费用帐,编制个体工商户利润表、库存商品盘存表,填制无发票购进货物代用票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饮食业还应使用全省统一的三联式或四联式点菜单(简易帐会计科目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