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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豫地税函[1999]08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销售安居住房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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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4:47:57
信息简介: 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各市、地必须认真执行税法的统一规定,对销售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依法征收营业税。凡擅自作出减免税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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