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地税函[1999]08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销售安居住房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地税函[1999]08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销售安居住房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57 |
| 信息简介: | 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各市、地必须认真执行税法的统一规定,对销售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依法征收营业税。凡擅自作出减免税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