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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1999]25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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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48 |
| 信息简介: |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由省局审批,退税企业的办证、登记、年度核查,监营,核销由市、地国税局负责。申请退税企业应按每份合同所采购的国产设备填报《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格式附后,各地自印),经涉外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