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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0]5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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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34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2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国税所征管的中央企业,必须建帐建制,准确及时填报财务报表,并依法自行申报,税务部门采取查帐征收的唯一征管方式。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