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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发[2000]101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实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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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34 |
| 信息简介: | 《办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在报送时,须将其需要认证的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填写清楚,交税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