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发[2000]16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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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发[2000]16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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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33 |
| 信息简介: | 各地国税机关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项工作同加强税源控管和税收征管相结合,并严格按照豫国税发[2000]041号《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变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