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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发[2000]26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专业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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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7:18 |
| 信息简介: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领购使用保险费专业发票应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购票申请,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发票专用章印模,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