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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1]14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印制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专用发票的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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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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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所属机构,领购使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专用发票应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此簿向主管地税机关领购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