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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2]15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企业内部职工债权转为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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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6:48 |
| 信息简介: | 开封中州机械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时,将企业以前年度所欠职工应付工资、福利费以配股形式将此部分职工债权转为职工个人股权,实际上是该公司将以前年度的应付工资、福利费节余部分对职工进行了分配,是企业职工个人收人的体现,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封中州机械有限公司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