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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3]12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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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57 |
| 信息简介: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征管问题,是我省当前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各市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工商、外经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和管理,并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确定、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各环节,将本地区所有常驻代表机构纳人日常的税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