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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3]21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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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38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07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本文及《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