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04]2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函[2004]2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24 |
| 信息简介: | 在电子申报软件未整合完毕之前,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集的运输发票抵扣信息的准确性验证通过人工比对实现,具体方法是:将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中的“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纸质资料中的7%抵扣项进行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