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04]03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函[2004]03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24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已有欠税发生的纳税人要向其下达《欠税公告告知书》(附件1),告知欠税要予以公告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