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2004]2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2004]2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23 |
| 信息简介: | 实行“先登记后调查”。新《办法》将登记程序由原来的“先调查后登记”改为“先登记后调查”。只要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无明显疑点的,税务机关都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然后再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