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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4]16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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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5:15 |
| 信息简介: | 对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审批,年度财产损失额在100万元以下,且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年度财产损失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