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人社函[2020]321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人社函[2020]321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4:18 |
| 信息简介: | 符合《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 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